苏大苏航参与制订的档案行业标准《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》正式发布
发布时间:2023-07-17
在国家档案局档案资料保护部、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的主导下,由我司档案数据保全中心、苏州大学社会学院、苏州城市学院联合起草的行业标准《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》已于2023年5月29日由国家档案局发布,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!

该标准从选题定题、必要性评估、框架设计、内容编制、全国性意见征询到档标委审定,历经两年多时间,先后二十易稿,凝聚了标准起草组十多位领导、专家和学者的集体智慧和众多国内同行的共同努力。标准的颁布标志着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, “四性”维护具有了清晰、具体的管理与技术指引,电子档案数据的固化存证将成为维护其法律证据效力的有效模式。

苏大苏航档案数据保全中心是该标准的实验和验证基地,中心的张照余、余亚荣、吴品财、毕建新等教授是该规范的主要起草者。




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适用于档案馆(室)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的规范化运作。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工作参照执行。
